A1031-刑事程序法論-大學用書系列(一品)(經銷書)

A1031-刑事程序法論-大學用書系列(一品)(經銷書)

 

書號:A1031
作者:柯耀程
ISBN:9789869730105
11碼書編:00A10311902
裝訂:平裝18K
書籍系列:大學用書系列
出版商:一品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 2月 版次:一版

適用-考試類別:
司法特考-三等司法特考-四等地方政府-三等地方政府-四等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身心障礙特考-四等軍法官原住民特考-三等原住民特考-四等高考-三級專技考試普考證照考試

適用-考試類科:
司法事務官(法律實務組)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司法官行政執行官法院書記官法警律師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監所管理員監獄官檢察事務官檢察事務官(財經組)檢察事務官(偵查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觀護人

定價:NT$520元, 會員價:NT$442元

(※ 無庫存量 )

 一品文化出版大學用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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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耀程教授最新著作
《刑事訴訟法論》


刑事程序法論一書,乃以程序的進行,作為論述的基礎。內容的架構與安排,著重在程序進行的順序,從基本的理念,對於程序處理的前提條件,訴訟結構與基本原則,以訴訟客體作為程序進展的引導,對於訴訟進行的輔助性條件,強制處分及刑事證據的基礎觀念,均作合於邏輯性的鋪陳,以使程序的形象,得以一目了然。有助於學習者得以對刑事程序,有更具體系性的掌握,不論是為學習、實用或是準備各種考試,乃至深入研究,均能在內容及思維上,較容易入手。

 

本書目錄

第一編 基礎理念

第一章 刑事程序法基本概念

第一節 程序概觀
第二節 刑事訴訟目的

第一項 實現刑罰權
第二項 正當法律程序

第二章 刑事程序之指導原則

第一節 偵查程序之指導原則
第二節 起訴之基礎要求
第三節 審判程序之指導原則

第三章 刑事程序進行模式

第一節 制度演進
第二節 審訊與控訴模式

第一項 審訊模式
第二項 控訴模式

第三節 職權與當事人進行的審判形式

第一項 基本前提
第二項 職權與當事人進行方式的內涵
第三項 職權與當事人進行方式的調和

第四節 制度的省思

第一項 體制變革的思考
第二項 制度的應然
第三項 制度走向的構思

第二編 刑事程序之基本構造

第一章 通例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適用
第二節 刑事程序概觀
第三節 追訴制度

第二章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一項 檢察官
第二項 被告

第三節 辯護輔佐與代理

第一項 辯護制度
第二項 辯護人的權利義務
第三項 輔佐人與代理人

第三章 訴訟客體

第一節 案件的形成
第二節 案件單一性

第一項 單一行為事實與案件單一
第二項 實體法與程序法單一概念之整合
第三項 單一概念的效應

第三節 案件同一性

第一項 基本概念
第二項 同一性概念的重建

第四章 訴訟條件

第一節 訴訟條件的類型

第一項 實體與程序條件
第二項 積極與消極條件
第三項 告訴

第二節 訴訟條件之效應
第三節 訴訟條件欠缺的競合處理

第一項 條件欠缺的前提關係
第二項 實體與形式條件欠缺競合時
第三項 程序條件欠缺競合時
第四項 同種類訴訟條件欠缺競合之處理

第五章 審判與管轄

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第二節 管轄分配

第一項 法定管轄與裁定管轄
第二項 固有管轄與牽連管轄
第三項 土地管轄與事物管轄

第三節 管轄問題的處理

第一項 競合管轄
第二項 合併管轄
第三項 管轄權有無的效應

第四節 法官迴避

第一項 自行迴避
第二項 聲請與職權迴避
第三項 迴避效應

第六章 強制處分

第一節 基礎概念

第一項 程序啟動
第二項 程序阻礙

第二節 強制處分的權限分配

第一項 分配的基準
第二項 發動與決定
第三項 積極與消極之權限
第四項 規範實然與應然

第三節 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

第一項 基礎條件
第二項 傳喚與約談
第三項 拘提與逮捕
第四項 拘捕的處置
第五項 羈押
第六項 接押與上訴審羈押
第七項 撤銷羈押與停止羈押
第八項 撤銷羈押的繼續羈押
第九項 具保、責付與限制住居

第四節 物及處所之強制處分

第一項 基礎概念
第二項 搜索
第三項 扣押
第四項 法律效應
第五項 搜索及扣押之限制
第六項 保全程序

第七章 證據

第一節 證據制度

第一項 證據排除體制
第二項 證據禁止體制
第三項 殊途同歸

第二節 證據資格

第一項 證據關聯性
第二項 證據正當性
第三項 現行規範解析

第三節 證據類型

第一項 證據的形式
第二項 人證
第三項 證據的層次
第四項 刑事證據判定的標準

第四節 證據取得

第一項 證據取得的方式
第二項 證據取得的要求與限制
第三項 關聯性與程序正當
第四項 取得禁止及效應

第五節 證據提出
第六節 舉證

第一項 基礎概念
第二項 舉證分配
第三項 舉證程度

第七節 證據調查

第一項 基本要求
第二項 調查對象與範圍
第三項 證據調查方式
第四項 證據調查順序
第五項 交互詰問
第六項 證據確認

第八節 心證

第一項 自由心證的檢視
第二項 心證
第三項 心證揭露

第三編 刑事程序各論

第一章 偵查

第一節 偵查主體

第一項 檢察官
第二項 司法警察機關
第三項 偵查具體分工

第二節 偵查發動與作為

第一項 釐清犯罪嫌疑人
第二項 釐清犯罪事實
第三項 偵查不公開

第三節 偵查終結

第一項 提起公訴
第二項 不起訴處分
第三項 緩起訴處分

第四節 不予起訴處分之救濟

第一項 再議
第二項 交付審判

第二章 起訴程序

第一節 起訴概念
第二節 起訴要件與效力範圍

第一項 起訴要件
第二項 人的效力
第三項 事的效力
第四項 規範適用的關係

第三節 起訴與卷證的關聯性

第一項 卷證提出的必然性
第二項 證據提出的時機
第三項 起訴憑藉的思維

第四節 卷證併不併送的分析

第一項 卷證揭示的時機
第二項 卷證併不併送的迷思
第三項 起訴條件的應然

第三章 審判程序

第一節 審判型態

第一項 通常程序
第二項 簡易程序
第三項 簡式程序
第四項 程序轉換
第五項 協商

第二節 審判程序的開啟

第一項 前置作業
第二項 準備程序

第三節 審判程序的運作

第一項 形式與實體判決
第二項 程序障礙事由
第三項 言詞辯論程序
第四項 言詞辯論終結
第五項 宣判

第四節 自訴程序

第一項 提起自訴
第二項 自訴限制
第三項 自訴撤回
第四項 反訴

第四章 上訴程序

第一節 上訴概說

第一項 上訴的條件
第二項 上訴限制與審查
第三項 上訴的捨棄與撤回

第二節 審級制度

第一項 覆審制
第二項 續審制
第三項 事後審制
第四項 一審事實審中心
第五項 法律審及解釋審

第三節 二審審判

第一項 判決形式的觀察
第二項 上訴審的科刑限制

第四節 三審上訴與審判

第一項 三審上訴條件
第二項 三審上訴的審查
第三項 三審的審判
第四項 三審判決的效應
第五項 法律審的變革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