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實用(七版)-大學用書系列(一品)

刑法分則實用(七版)-大學用書系列(一品)

 

書號:A1008
作者:陳煥生、劉秉鈞
ISBN:9789869940009
11碼書編:00A10082009
裝訂:
書籍系列:大學用書系列
出版商:一品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 9月 版次:七版

適用-考試類別:
司法特考-三等司法特考-四等地方政府-三等地方政府-四等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身心障礙特考-四等原住民特考-三等原住民特考-四等高考-三級專技考試普考證照考試

適用-考試類科:
戶政司法事務官(法律實務組)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司法官行政執行官法制法院書記官法警律師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監獄官檢察事務官(財經組)檢察事務官(偵查組)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觀護人

定價:NT$650元, 會員價:NT$585元

(※ 無庫存量 )


書籍簡介

適用對象
在校生、準備國考考生、研究刑法者、實務工作者

改版差異
根據108、109年修法修訂

書籍特色
2005年刑法重大修正之後,立法院持續修法,包括廢止唯一死刑、增訂虛偽遷移戶籍投票罪、修正醉態駕駛罪、易刑處分、加重竊盜罪、妨害自然發育罪、數罪併罰、交通肇事逃逸罪、妨害農工商罪、傳染花柳病罪(嗣後廢止)、增訂詐欺罪與重利罪犯罪類型、擄人勒贖罪、贓物罪、沒收法制、瀆職罪、環境犯罪;2019年年底全面檢修罰金刑;以及最近一次2020年1月15日修正妨害農工商、妨害信用、聚眾不解散、聚眾?暴脅迫等四項犯罪。隨著司法院釋字777號解釋公布,宣告刑法第185條之4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事故之「肇事」,有違法律明確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對於犯罪情節輕微者,無從為易科罰金之宣告,顯然過苛,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此外,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相姦罪規定違憲,自解釋公布日起失其效力,於立法院修法之前,上開問題實務如何處理,本書併予介紹。